根据苏教师〔2021〕18 号《关于做好 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我校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项目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自8月13日起至8月19日止)。
序号 |
申报成果名称 |
主要完成人 |
主要完成单位 |
1 |
《重构中学生生活空间:书院制育人模式的实践研究》 |
卫新、周祖华、李丹、曹文杰、朱浩、程振理等 |
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|
2 |
《教学转型——化学核心素养培育研究》 |
徐惠、曹旭琴、朱鹏飞、顾菲菲、李丹、甘玉琴 |
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|
江苏省苏州中学校
2021年8月13日